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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西安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公告

时间:2023-04-25人气:作者: 西安招聘会

  西安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9月,由原西安市物资总公司整体改制而成,是市政府直属的国有大型商贸物流投资集团,注册资本10亿元。实现打造国有大型现代商贸物流投资集团的美好愿景,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西安实践做出贡献。

  根据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7个岗位,计划招聘10人,具体岗位职责及岗位任职条件详见《西安商贸物流集团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资格条件及要求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与报名岗位相应的能力水平和工作经验;有较强的专业能力、服务意识和抗压能力;有较强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沟通协作能力;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岗位要求年龄为28周岁以下,即199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岗位要求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岗位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同等学历。

  (4)有国内大型(知名)商贸物流企业工作经验的人员可优先考虑。

  (5)应聘人员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西安商贸物流集团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一览表》中相应的岗位任职条件和要求。

  2.工作经验要求说明

  (1)工作经验年限计算时间须足年计算(工作经验累计满12个月份的,视为满1年),工作经验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4月30日。

  (2)应聘人员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验。工作经验有中断的,工作经验年限须扣除中断工龄时长,按实际工作时间累加计算。

  (3)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工作经验年限的证明材料,具体为相应的劳动合同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等证明。此外,还须提供相应工作经历和岗位经验的证明材料,如就业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其中,应聘人员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提供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8)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人员如有以上情形,一经发现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程序为: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线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综合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相关环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须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集团网站、微信公众号,古都先锋微信公众号、西安市人才网等媒介发布。

  集团网站:点击进入

  西安市人才网:点击进入

  (二)报名及线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上午9:00—2023年5月3日(星期三)下午17:30。

  2.报名网址:点击进入

  3.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2)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期间,资格初审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初审通过后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报名结束后,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4.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必须提供和填写如下资料:

  (1)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版);

  (2)身份证(有效期内)原件扫描件、所有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

  (3)国内学历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4)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5.开考条件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

  6.注意事项

  (1)上传资料与报名信息须保持一致,否则不符合资格条件及要求。

  (2)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须按照要求正确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应材料,所填写的报名资料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建议应聘人员在PC(电脑)端进行报名,对于在手机等移动设备上进行报名的,务必仔细确认报名信息提交情况。因应聘人员报名提交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晰或错误遗漏,造成报名无效、简历初选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准考证打印: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未按时打印笔试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3.笔试实行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长为150分钟。笔试内容结合各招聘岗位职责,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能力和知识水平。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70分。根据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高于3:1的比例,分数线70分(含)以上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如参加笔试人员均未达到最低分数则该岗位自动取消。

  4.博士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四)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短信和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时须携带资料:

  (1)应聘登记表(在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内学历须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岗位应具备的工作年限及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为相应的劳动合同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等证明。此外,还须提供相应工作经历和岗位经验的证明材料,如就业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其中,应聘人员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提供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6)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

  3.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书仅收取复印件,不退还。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短信和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如参加面试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则该岗位自动取消;

  3.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免笔试的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4.根据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按上一环节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排序。

  (六)综合考察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其现实表现,审查人事档案,综合考察合格的安排体检。

  (七)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费用由集团承担。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八)公示及录用

  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集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确定录用并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九)递补

  如出现拟录用人员在综合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由集团确定是否递补;如确定递补,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上一环节成绩排名递补,具体以后续公告为准。

  四、有关要求

  (一)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招聘实施方案执行,规范操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集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录用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应聘人员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能及时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出现递补情形时联系本人。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自行负责。

  (五)本次招聘岗位专业将结合具体岗位特点,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进行审核。

  (六)在招聘工作中,凡与工作人员有近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按规定进行回避。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建立人才储备库。对在本次招聘中进入面试,但未被录用人员,将纳入集团人才储备库。

  五、声明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西安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网络报名咨询电话:87650695,联系人:肖老师。

  政策咨询电话:88069516,联系人:焦老师。

  咨询时间:9:00-12:00;14:00-17:30(工作日)

  附件:西安商贸物流集团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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