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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空军军医大学人才引进招聘公告

时间:2023-03-11人气:作者: 西安招聘会

  一、大学简介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是一所培养高、中层次医学专业人才的全国重点大学。学校1954年由原第四军医大学和原第五军医大学合并而成,1959年被中共中央确定为全国首批20所重点大学之一,1995年进入军队重点建设院校行列,1997年成为国家首批22所“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之一。

  2017年进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院校行列。学校下辖基础医学院、研究生院、空军特色医学中心(北京)、空军卫勤训练基地、第一附属医院(西京医院)、第二附属医院(唐都医院)、第三附属医院(口腔医院)、航空航天医学系、军事预防医学系、军事生物医学工程学系、药学系、军事医学心理学系、护理系等单位。

  二、拟引进人才学科专业

  基础医学 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 中医学 中西医结合 特种医学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生物医学工程 药学 心理学 护理学 生物学 数学 物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化学 公共管理 英语 新闻传播学

  三、高层次人才引进

  高层次人才引进主要采取一人一策、特事特办的方法,重点遴选学科建设急需的“高精尖缺”人才,主要分为三类。

  (一)科技领军人才

  能够引领本领域创新发展,学术造诣深厚,业绩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年龄一般不超过五十五周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者当选发达国家院十的专家:国家级人才工程领军层次人选;全国创新争先奖或者相当奖励的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或者相当水平团队的带头人;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以上或者相当奖励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发表引领本领域前沿方向、具有国际影响力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国家实验室,国际大科学计划(工程)、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级工程项目的首席专家或者技术负责人;国防科技领域重大工程型号的总设计师或者副总设计师;担任国际学术组织理事以上职务或者全国一级学会负责人:经国内外同行权威认定,具有以上相当学术技术水平的专家。

  (二)学科拔尖人才

  能够引领学科发展,学术技术水平高,业绩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年龄一般不超过五十周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国家级人才工程拔尖层次人选;省(部)级人才工程领军层次人选;中国青年科技奖或者相当奖励的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防科技卓越青年科学基金等获得者;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以上或者相当奖励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在本领域国际顶级学术期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力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国家实验室、国际大科学计划(工程)、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级工程项目的核心骨干;国防科技领域重大工程型号各大系统的总设计师或者副总设计师;担任国际学术组织委员以上职务或者全国一级学会副理事长以上职务;经国内外同行权威认定,具有以上相当学术技术水平的专家。

  (三)青年科技英才

  在本专业领域崭露头角,具有创新潜力,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周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国家级人才工程青年层次人选: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或者相当层次基金的获得者;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以上或者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级工程项目,或者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团队的主要成员:省(部)级人才工程拔尖层次人选:入选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等国内优秀博士后人才;在本领域国际知名学术期刊发表具有较大影响力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掌握独特技能和专长,对加强新型作战力量建设具有重要作用的人才;经国内外同行权威认定,具有以上相当学术技术水平的青年才干。

  1.引进方式

  高层次人才主要采取合同引进和直接引进文职人员的方式组织实施。

  【合同引进】

  合同引进分为专职引进和兼职引进。其中,专职引进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合同期内引进对象年龄应当不超过六十周岁,工作特别需要的不超过七十周岁;兼职引进合同期限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具体工作形式和时间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引进对象每年应当在用人单位工作两个月以上。

  【直接引进】

  直接引进文职人员是指军队单位将引进对象直接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

  2.福利待遇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工资薪酬、科研启动费、住房医疗等待遇保障。

  【科技领军人才】

  ①提供不低于300万的科研启动经费。

  ②协调享受省市人才引进相关配套政策。

  ③提供专门的办公、实验场地,组建或承接由2-3名科研助理、3-5名技术人员组成的科研团队。

  ④提供一套师职公寓住房,给予100万元安家费。

  【学科拔尖人才】

  ①提供不低于150万的科研启动经费。

  ②协调享受省市人才引进相关配套政策。

  ③提供专门的办公、实验场地,组建或承接由1名科研助理、2-3名技术人员组成的科研团队。

  ④提供一套师(团)职公寓住房,给予50万元安家费。

  【青年科技英才】

  ①提供不超过200万的科研启动经费。

  ②协调享受省市人才引进相关配套政策。

  ③根据本人特点,纳入高水平专家团队,由著名专家亲自帮带,提供专业的办公、实验场地。

  ④给予税前最高50万元安家费。

  以上协调解决家属就业、子女入托人学、社会保障等事宜。其中,特招入伍、文职人员直接引进的,执行军队相应待遇保障政策。同时推荐申报国家、军队及陕西省人才引进项目。

  四、参加博士后研究工作

  (一)站点设置

  基础医学流动站 生物学流动站 特种医学流动站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流动站 生物医学工程流动站 药学流动站 心理学流动站 临床医学流动站 口腔医学流动站空军特色医学中心工作站

  (二)招收类型

  1.全额资助地方博士后:面向地方应届毕业博士或取得博士学历学位的无劳动关系社会流动人才;

  2.部分资助地方博士后:面向地方已就业的博士毕业生;

  3.军队人员博士后:面向军队在职干部、军队文职人员;

  4.临床型博士后:面向获得博士学位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八年制应届毕业生,或获得博士学位并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应届博士毕业生。

  (三)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①年龄35周岁以下,第一学历原则上为全日制本科且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同等学力博士亦可申请入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②品学兼优、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研究的潜力。

  ③除应届博士毕业生外,地方在职人员申请全额资助博士后,需出具原人事关系单位开具博士后入站后解除劳动合同承诺书,申请部分资助博士后需出具原单位保留工作合同和工资待遇证明,军队在职干部和军队文职人员需出具原单位同意博士后入站意见。

  ④申请人必须全脱产入站,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学术成果条件

  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在SCI收录期刊发表过论著或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军队级科研项目。申请入站的博士后学术水平由各流动站专家小组考核认定。

  3.临床型博士后申请条件

  ①年龄在35周岁以下。须通过招收博士后单位组织的入站考核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考试。

  ③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临床水平,能够在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3-4年内,同时完成博士后科研工作任务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四)申请程序

  1.选择合作导师,达成初步意向

  2.提出入站申请,提交书面材料

  3.科室资格初审,单位面试考核

  4.逐级上报审批,办理人站手续

  (五)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构成及标准:基本工资 参照并高于西安市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核发,2023年为8000元/月,为地方全额资助博士后发放;

  生活补贴:全额资助博士后生活补贴为6000元/月,部分资助博士后生活补贴为3000元/月;

  助研津贴:由博士后合作导师按3000-8000元/月发放;入站第一年按3000元/月发放,入站第二年起,工作津贴按照年度考核结果动态

  工作津贴调整:绩效工资根据在站期间承担课题、论文发表、授权专利等情况确定,达到绩效工资发放标准的,自入站之日起一次性补发在站2年绩效工资;科研岗位津贴为2000元/月;房租补贴3500元/月,为无法安排公寓住房的博士后发放。

  以上所列均为税前工资标准。

  社会保险按国家和陕西省有关标准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军人和军队文职人员按军队规定工资标准发放,可按规定享受科研岗位津贴。

  其他福利待遇:

  ①非军人博十后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本人落户,博十后子女入扦问题,按我校聘用人员同等待遇办理。军人和文职人员博士后在站期间,按规定享受夫妻分居生活费补助。

  ②为非本校博士后提供公寓住房一套,配备家具、家电。如受条件限制无法解决公寓住房,足额落实博士后房租补贴。

  ③博士后入站以后可直接认定中级职称。地方博士后期满出站前,可按有关规定在我校参评高级职称。

  ④在站期间获得国家和军队科学技术奖励的,以及入选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军人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结合单位需求和年度干部调余补缺计划,优先推荐选调来校工作。

  ⑤地方博士后工作期满后,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优先引进为军队文职人员。在站期间获得国家和军队科学技术奖励,以及入选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优先推荐办理。

  ⑥地方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从学校科研助理岗位指标中单独分配名额办理聘用手续,薪酬工资由合作导师科研经费中的劳务费支出,科研学术处给予配套补助。

  (六)出站标准

  1.基本条件

  完成博士后聘用合同(工作协议)中所列研究工作,提交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出站考核评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2.学术成果条件

  全部资助和部分资助博士后

  I型(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流动站全额资助和出站的博士后,须在站期间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空军军医大学为通讯作者单位发表部分资助 博士后SCI论著1篇(IF≥5)或SCI论著累计IF≥8。

  II型(心理学、生物医学工程、特种医学)流动站出站的博士后,须在站期间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空军军医大学为通讯作者单位发表SCI论著1篇(IF>3)或JCR分区一区论著1篇或EI2篇。

  其他类型博士后

  须在站期间至少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空军军医大学为通讯作者单位发表纳人学博士后其他类型校相关学科申请博士学位学术论文发表期刊目录国内外期刊论著1篇。装备科研成果转化、临床新技术疗法创新、发明专利等成果的,可适度放宽学术论文发表要在站期间取得国家或军用标准、国家(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技成果奖励、新药或新求,由各流动站出站考核专家组根据学科实际综合考查评定是否达到合格出站标准。

  3.其他条件

  博士后在站期间如果以本人为负责人、空军军医大学为项目单位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国家或陕西省博士后项目资助的,须在出站前完成所获科研项目资助研究工作,提交项目结题报告。

  (七)各流动站(工作站)联系方式

 

  五、直接招录为军官

  (一)招录对象

  主要从“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基础医学、生物医学工程以及其他紧缺急需专业的应届博士毕业生中选拔,拟招录对象本硕博毕业院校原则上均应为“985”“211”或“双一流”高校,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

  (二)招录条件

  招录对象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优良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履行职责必须的专业能力,志愿献身国防、热爱军事职业,符合政治考核的标准要求。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学历条件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在规定学制内取得相应学位;

  2.年龄条件

  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4岁(截至毕业当年6月30日),其中,工作急需的博士研究生,以及少数民族和曾经服过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以放宽1岁;

  3.身心条件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参加军队组织的体格检查且结论为合格;

  4.不符合范围情况

  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毕业生,以及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的定向就业毕业生、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

  (三)招录程序

  通过军队人才网(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发布招录计划,具体发布时间待定。按照网上报名、考察筛选、体检政审、专业考评等程序组织招录,对确定的招录对象,集中组织为期2个月的入伍训练和当兵锻炼,期满后统一审批办理入伍手续。

  (四)福利待遇

  1.荣誉制度

  按照《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有关规定,为党、国家和军队作出突出贡献的军官,依法获得功勋荣誉,如“八一勋章”、荣誉称号、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等。

  2.薪资待遇

  区分不同岗位,享受科研(医疗)岗位津贴、科研(医疗)绩效津贴、课时费、防暑降温费、通信费、探亲路费、配偶荣誉金、父母赡养补助等福利待遇,起步年薪约为15万元。具有完备的职业发展路径和定期增资机制,随个人成长发展。逐步提升薪资待遇。

  3.医疗保障

  军队实行军官免费医疗,同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享受免费医疗,军官父母及配偶父母享受优惠医疗。

  4.住房保障

  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标准住用公寓住房,享受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等。

  5.家属及子女待遇

  军官配偶享受军人配偶荣誉金,父母年龄超过60周岁享受赡养补助。若配偶户籍不在驻地,可办理随军手续,落户军官所在驻地,并根据配偶就业情况在驻地协调就业,未就业的可申请随军未就业补助。军官夫妻两地分居的,按规定发放两地分居补助。适龄幼儿可入读大学自办的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可入读单位对口的优质中、小学。

  (五)选拔招录咨询

  有报名意向的人员可电话咨询招录详情,并将个人申请材料投递至指定邮箱

  jydxgbc@163.com

  联系人:高干事 电话:029-84710550

  六、选拔招录为文职人员

  (一)招考条件

  1.政治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明确的报名条件。其中报考政治机关管理岗位、政治理论教员岗位的应为中共党员。

  2.学历条件

  应聘讲师岗位、研究系列岗位、特色医学中心和各附属医院医师岗位的。原则上应当有全日制博士学历。应聘特色医学中心和各附属医院卫生专业辅系列岗位和九八六医院医疗岗位,原则上应当有全日制硕士学历。

  3.身体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标准条件。

  4.年龄条件

  报考科级副职以下管理岗位或者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报考科级正职管理岗位或者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二)招录流程

  根据全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工作统一组织,具体时间节点以军委政治政治工作部发布的年度招考公告为准。可登陆军队人才网(http://www.81rc.mil.cn)查看相关内容,主要流程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考核、体格检查、政审考察、公示录用、入职试用期6个月后办理转正任职。

  (三)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

  军队建立统一的文职人员工资制度,工资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年度考核结果称职以上的,按本人当年12月份工资收入发放当年奖励工资。此外对于有工作经历的人员,还会根据本人资历,合理确定岗位等级。

  【住房保障】

  文职人员住房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政策,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房租补贴参照现役军官政策确定的标准执行(住房公积金目前是按照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4%确定,个人和单位分别缴存12%,现行陕西西安标准是每月2160元左右)。大学为单身文职人员提供集体宿舍。

  【社会保险】

  参照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法,参加人员单位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所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军队为文职建立补充保险和职业年金。平时看病享受社保待遇,军队给予医疗补助,执行军事任务期间免费医疗。

  【福利抚恤】

  健康体检、子女入托等普惠性福利待遇,文职人员与现役军官同等享受。大学拥有5所幼儿园(陕西西安4所,北京1所),文职人员子女可以享受优质学前教育,就读幼儿园享受与军人同等待遇,均有对口小学、中学、教学质量普遍靠前,均为优质学校。

  【其他待遇】

  根据承担和参与的科研项目,发放科研绩效津贴。根据承担的教学任务,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发放课时费。根据现役干部的享受范围、条件和标准,执行防暑降温费、子女保育教育费等福利待遇制度。按照部队驻地城市事业单位标准发放取暖补贴。招录为驻京单位文职人员的,有机会取得北京户口(详情需咨询具体工作人员)。

  (四)咨询方式

  请登录军队人才网查询、报名。http://www.81rc.mil.cn联系人:王老师、孔老师咨询方式:029-84710524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乐西路169号

  七、社会聘用人才

  大学现有社会聘用人员1万5千余人,是我校医疗、科研和后勤保障领域的重要力量。大学为社会聘用人才职业发展制定了专门的助推措施,提供与军人、文职人员相同的发展平台和机会。符合条件的社会聘用人才可竞聘科室副主任、护士长等领导职务,鼓励申报国家、军队、省市等各级人才资助项目。

  (一)招录条件

  1.政治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明确的报名条件。

  2.资格条件

  医疗和科研岗位原则上为硕士以上学历,其余岗位均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博士学历的优先录用。同时应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职称和职业资格。

  3.身体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标

  准条件。

  4.年龄条件

  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一般不超过35周岁,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二)福利待遇

  1.工资福利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工作性津贴和绩效工资等,平均标准不低于驻地同类型单位。

  2.社会保险

  依法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其他待遇

  社会聘用人才同等适用省市人才引进政策,并享受就医绿色通道、子女就学优待、继续教育助力、科研助推等优待,以各单位用工合同为准。

  4.其他福利

  各单位长期招聘医学类、生物学类、心理学类、化学类、生物医学工程类等优秀社

  会人才,博士学历或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的择优纳入社会聘用人才库,可实行年薪制,优先享受人才引进相应配套科研启动经费,参与学校各类课题、人才奖项申报。

  (三)咨询方式

  各单位近期正在发布社会聘用人员招聘公告,招聘岗位及标准条件以公告为准,各单位咨询方式如下:

  【特别提示】

  我校常态化接受所有人员政策咨询,常态化接收符合条件的各类博士人才简历投送,博士人才引进一人一策,一事一议,欢迎广大青年才俊踊跃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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